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4********02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323刑初76号 |
案号 |
(2020)皖1323执24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马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二、被告人马涛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八十三万五千四百元,依法予以追缴;15(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8日起至2023年4月7日止;罚金、违法所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马涛行贿犯罪所用人民币三万三千六百六十七元六角四分,依法予以没收;(已扣押在灵璧县监察委员会)。四、被告人马涛作案工具荣耀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06 |
发布时间 |
2020-1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