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6********03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826民初1951号
案号
(2020)皖0826执21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松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波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每月支付原告陈思宇抚养费1000元,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5年7月止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每月抚养费于当月的1日前付清;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9年7月31日止每年支付抚养费12000元,每年的抚养费于当年的9月1日之前付清。二、双方无其他争议。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陈思宇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松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0-10
发布时间
2020-1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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