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毕文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723********40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723民初2446号
案号
(2020)湘0723执9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毕文学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向毅偿还借款本息48 750元;自2018年12月25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按上述本金及利率偿还利息时应扣除已支付的4 500元;驳回向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30元,由毕文学交纳1000元,向毅交纳53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澧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0-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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