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4********04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323民初3861号 |
案号 |
(2020)皖1323执26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曾超同意偿还原告支怀峰20000元,愿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2000元,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2000元,依此类推以后每月30日前各支付2000元至2021年6月30日前付清;被告刘伟对上述协议承担担保责任;原告支怀峰同意,被告刘伟同意;2二、本次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支怀峰自愿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