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5********68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25民初6399号 |
案号 |
(2020)皖1225执42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余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何雪借款400000元,利息22483元(以后利息以40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20年6月30日计算至借款本息履行完毕之日止),及诉讼保全费、担保费3420元,以上合计425903元,被告谢超对上述借款本息等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