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5********68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225民初6399号
案号
(2020)皖1225执42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余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何雪借款400000元,利息22483元(以后利息以40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20年6月30日计算至借款本息履行完毕之日止),及诉讼保全费、担保费3420元,以上合计425903元,被告谢超对上述借款本息等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1-18
发布时间
2020-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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