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柳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923********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723民初910号 |
案号 |
(2020)皖1723执10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一、被告柳斌尚欠原告潘国进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从起诉之日起至借款实际付清时至)。被告柳斌于2020年8月31日前给付原告潘国进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剩余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二、若被告柳斌未按照上述约定还款计划还款,原告潘国进有权就剩余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申请法院一次性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柳斌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