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红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503********318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382民初4462号 |
案号 |
(2020)湘1382执19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涟源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由被告梁巨升、谢红贵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源支行贷款本金45 094元、利息4501.18元、罚息4921.32元(利息从2015年2月19日计算至2019年7月22日),本息合计54 517.40元,并支付2019年7月23日以后的利息至贷款清偿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62元,减半收取581元,由被告梁梁巨升、谢红贵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涟源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