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尹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922********43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922民初3761号 |
案号 |
(2020)湘0922执10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桃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尹丹分两次支付原告龚琳玲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的抚养费共计20000元,于2020年5月31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0年8月31日前支付10000元;二、由被告尹丹支付原告龚琳玲2020年1月至大学毕业时止的抚养费每月800元,限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的抚养费;上述被告尹丹应支付的原告抚养费,直接支付至原告法定代理人龚创新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6236 6830 1000 0230 380。三、原告龚琳玲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龚琳玲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桃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