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尹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922********43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922民初3761号
案号
(2020)湘0922执10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桃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尹丹分两次支付原告龚琳玲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的抚养费共计20000元,于2020年5月31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0年8月31日前支付10000元;二、由被告尹丹支付原告龚琳玲2020年1月至大学毕业时止的抚养费每月800元,限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的抚养费;上述被告尹丹应支付的原告抚养费,直接支付至原告法定代理人龚创新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6236 6830 1000 0230 380。三、原告龚琳玲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龚琳玲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桃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10-09
发布时间
2020-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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