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文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4********00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524民初2701号 |
案号 |
(2020)湘0524执17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文斌、郑海娟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陈建江借款3万元,支付利息2.7万元,2019年7月16日起按月息2%计息至被告文斌、郑海娟还清借款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210元,由被告文斌、郑海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