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2********6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2)界执字第00451号
案号
(2020)皖1282执恢2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界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董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张国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74962.96元。负担案件受理费182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界首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1-05
发布时间
2020-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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