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施振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923********1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723民初241号
案号
(2020)皖1723执6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确认:被告洪广收、何丽芳尚欠原告青阳县凯兴商行货款15488元。被告洪广收、何丽芳于2020年3月10日前支付原告青阳县凯兴商行货款5000元,余款10488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付清。二、若被告洪广收、何丽芳未按上述任一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原告青阳县凯兴商行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5-13
发布时间
2020-06-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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