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建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322********04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381民初2054号
案号
(2020)湘0381执16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湘乡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由被告曹建平偿还原告黄建良145,000元,限被告曹建平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00元,由被告曹建平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湘乡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11-06
发布时间
2020-1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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