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龙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381********41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381民初1078号 |
案号 |
(2020)湘0381执12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乡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何龙彪赔偿原告龚浪各项损失共计184,092.2元(含已经赔付的3,000元,不含已经垫付的医药费);驳回原告龚浪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赔偿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完毕,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409元,由原告龚浪承担1,000元,被告何龙彪负担1,40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乡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