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连云港融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09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707民初5801号 |
案号 |
(2020)苏0707执恢6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连云港邦斯迪饲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借原告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800000元,并支付约定利息和罚息(利息按月利率8.92‰,自2015年3月28日起至付款之日止;罚息按月利率13.38‰,自2016年3月20日起至付款之日止。应扣除已归还借款利息)。二、被告钱方、陈龙、连云港融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刘玮、彭庆山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5950元,由六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09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7006709839748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北路128号九龙世贸城北区A座5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