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05********0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706民初258号 |
案号 |
(2022)苏0706执2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勇从2017年2月份起每月月底前支付王艺诺、王艺锦抚养费5000元整,至王艺诺、王艺锦独立生活为止。二、被告人王勇有探望王艺诺、王艺锦的权利,纪思瑗有协助义务。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38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6900元,由被告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