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705********0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706民初258号
案号
(2022)苏0706执2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勇从2017年2月份起每月月底前支付王艺诺、王艺锦抚养费5000元整,至王艺诺、王艺锦独立生活为止。二、被告人王勇有探望王艺诺、王艺锦的权利,纪思瑗有协助义务。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38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6900元,由被告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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