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宝鸡格瑞诺无纺布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103********XY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304民初1638号 |
案号 |
(2020)陕0304执9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上海堂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宝鸡格瑞诺无纺布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2日签订的《聚丙烯熔喷法非织造布购销合同》;二、被告宝鸡格瑞诺无纺布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上海堂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货款565000元并支付其违约金及逾期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利息的计算办法:以565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1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上海堂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326元,减半收取5163元,由被告宝鸡格瑞诺无纺布有限公司负担4763元,原告上海堂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00元。保全费3345元,由被告宝鸡格瑞诺无纺布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301MA6XHGXY22 |
登记机关 |
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天王镇泰华物流产业公司院内4号厂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