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易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3021********00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228民初62号 |
案号 |
(2020)湘1228执恢1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彭玉芬、易红、魏小勇、袁多英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23万元及利息、罚息(截至2019年11月12日尚欠利息及罚息4148352.98元,之后利息、罚息按彭玉芬、易红与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的《个人贷款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直至借款还清时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0448元,减半收取计35224元,由彭玉芬、易红、魏小勇、袁多英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