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茹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223********5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221民初848号 |
案号 |
(2020)湘1221执7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杨茹意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39997.60元及截止2020年9月7日止未付利息(含罚息)17500.65元。并支付按《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从2020年9月8日起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的借款利息、罚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60.53元,减半收取1630.27元,由被告杨茹意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2-03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