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明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1124********42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704民初500号
案号
(2020)粤1704执16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241202601716】。一、执行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信用卡透支本金12013.49元、利息925.34元、违约金526.94元,手续费159.13元,合计13624.9元及支付从2019年12月16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产生的利息 [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的约定计算]。二、执行被执行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执行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受理费70元。四、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1-17
发布时间
2020-12-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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