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怀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30********5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901民初3706号 |
案号 |
(2020)云2901执19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怀伟、黄吉琼以及第三人昆明荣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王岚办理大理创新工业园建标华城3幢3单元5-6号房产的产权过户手续,过户产生的除增值税由被告刘怀伟、黄吉琼承担外其余税、费由原告王岚承担。二、驳回原告王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340元,由原告王岚承担4,340元,被告刘怀伟、黄吉琼承担1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