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泰兴市天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91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283民初1939号 |
案号 |
(2018)苏1283执26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泰兴市天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中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偿的贷款本息4952063.76元,并支付上述款项自2017年8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损失。二、被告陆守稳和杨俊娟对上述第一项债务中被告泰兴市天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按二分之一的份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江苏中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659元减半收取为25329.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30329.5元,由被告泰兴市天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还款时一并加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9-04 |
发布时间 |
2018-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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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陆守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3769146877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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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泰兴市泰兴镇济川路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