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424********31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424民初1159号 |
案号 |
(2020)湘0424执6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阳凤生损失计人民币121,000元;二、被告陈亮赔偿原告阳凤生损失计人民币27,221.05元;上述一、二项给付内容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兑现。三、驳回原告阳凤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88元,由原告阳凤生负担608元,由被告陈亮负担1,48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