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台科创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54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526民初681号 |
案号 |
(2020)冀0505执1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邢台科创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北任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000000元及利息805496元(剩余利息自2019年5月2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月息15‰计算)。二、被告金泰成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李雪、任建科、郝军中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被告邢台科创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9816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5825854352368 |
登记机关 |
沙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沙河市冀庄村西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