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跃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2********809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522民初875号
案号
(2020)湘0522执8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二被告曾跃红、刘小勤欠原告徐和兰本金186.2万元,利息13.8万元,共计:200万元,还款计划如下:二被告曾跃红、刘小勤从2021年6月份起,每月20日前支付原告徐和兰5万元,直至本息200万元还清为止;二、如本案两被告曾跃红、刘小勤未按(2020)湘0522民初858号民事调解书中调解协议第一条内容和本案调解协议第一条内容如期履行,则原告可以对两案【(2020)湘0522民初858号和(2020)湘0522民初875号】被告尚未履行的部分全案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诉讼费11 400元,原告承担5700元,被告曾跃红、刘小勤承担5700元;四、其他双方无异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11 400元,原告承担5700元(已支付),被告曾跃红、刘小勤承担5700元(已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邵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8-06
发布时间
2020-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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