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熊志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522********577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1321民初3284号
案号
(2020)湘1321执20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双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熊志刚从2020年3月份起,每月支付原告熊乐山、周新英赡养费400元,直到原告熊乐山、周新英去世为止,支付时间为每月15日前;若两原告其中一人先去世,被告熊志刚每月支付赡养费250元,支付时间为每月15日前;驳回原告熊乐山、周新英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熊志刚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双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11-04
发布时间
2020-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