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熊志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522********57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321民初3284号 |
案号 |
(2020)湘1321执20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双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熊志刚从2020年3月份起,每月支付原告熊乐山、周新英赡养费400元,直到原告熊乐山、周新英去世为止,支付时间为每月15日前;若两原告其中一人先去世,被告熊志刚每月支付赡养费250元,支付时间为每月15日前;驳回原告熊乐山、周新英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熊志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双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