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002********28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002刑初166号 |
案号 |
(2020)皖1002执13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倪根有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8日起至2021年3月17日止。所判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叶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6日起26至2020年8月15日止。所判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周文俊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止。所判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四、被告人胡金能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所判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五、被告人李红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7日起至2020年1月16日止。所判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六、被告人朱青君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27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6日起至2020年2月15日止。所判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七、被告人余胜利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八、被告人巴国骏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27日起至2020年8月12日止。所判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九、被告人徐建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被告人汪洋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被告人黄玲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28(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二、被告人许从山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三、被告人罗建新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四、被告人吴伟金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七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五、被告人倪志海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六、对被告人倪根有(9200元)、叶强(10000元)、周文俊(5000元)、胡金能(2000元)、李红成(2000元)、朱青君(1500元)、余胜利(3000元)、巴国骏(30000元)、徐建平(1400元)、汪洋(800元)、黄玲玲(600元)、许从山(5000元)、罗建新(8000元)、吴伟29金(5000元)、倪志海(4000元)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八万七千五百元予以追缴;十七、作案工具车牌号为皖jw9009汽车一辆依法予以没收;随案移送麻将牌一副、黑色管制刀具一把依法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