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超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321********36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304民初418号 |
案号 |
(2020)陕0304执9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被告郑超超支付原告谭兴军水泥款19935元,其中于2019年12月31日给付原告10000元,于2020年10月31日前给付9935元。案件受理费298元,减半收取149元,由被告郑超超承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6 |
发布时间 |
2020-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