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超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321********36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陕0304民初418号
案号
(2020)陕0304执9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被告郑超超支付原告谭兴军水泥款19935元,其中于2019年12月31日给付原告10000元,于2020年10月31日前给付9935元。案件受理费298元,减半收取149元,由被告郑超超承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0-11-06
发布时间
2020-1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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