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曲任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504********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504民初849号
案号
(2020)皖0504执35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曲任伟向张云强返还货款50000元,还款期限及方式:曲任伟于2020年5月起,每月月底之前向张云强返还5000元,直至付清为止;二、若曲任伟未能按期履行上述协议,则张云强有权就剩余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曲任伟需支付迟延还款的利息,以未偿还款项为基数,从2020年3月12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利率以年利率5%计算;三、张云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计650元,由曲任伟负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2-08
发布时间
2020-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