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戴明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3********59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522民初2003号 |
案号 |
(2020)皖1522执25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戴明亮偿还原告魏元阳欠款29250元(被告于2020年6月15日前偿还9750元,2020年7月15日前偿还9750元,2020年8月15日前偿还9750元),若有一期逾期,则执行全部款项;二、其他无纠缠。2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31元,减半收取265.5元,由被告戴明亮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按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