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龚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802********83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802民初4321号 |
案号 |
(2020)湘0802执16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龚波支付原告湖南鸿运物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下欠的物业费9000元,限2019年11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原告湖南鸿运物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4元,调解减半收取37元,由湖南鸿运物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