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家庄新世纪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61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104民初5312号 |
案号 |
(2020)冀0104执恢12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石家庄新世纪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北恒晨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5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2月15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止,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16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以本金35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二、被告河北华烁投资有限公司、杨秀华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48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17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石家庄市新世纪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华烁投资有限公司、杨秀华连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07761655076 |
登记机关 |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北纬西路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