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81********39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81民初9673号 |
案号 |
(2020)湘0181执73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予黄丹与高席希离婚;二、黄丹于2018年12月23日在湘潭仁和医院生育一子,由黄丹抚养至独立生活,高席希不承担该子的抚养费;三、黄丹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高席希彩礼50 000元;四、黄丹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高席希精神损害抚慰金10 000元;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经手的债权与债务归各自所有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