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飞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701********04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702刑初460号刑事判决 |
案号 |
(2020)粤1702执46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人周飞游应缴纳罚金3000元;2、被告人周飞游应退赔3818元给梁桃,退赔210元给阳江市海陵蓝波湾大酒店有限公司,退赔15元给冯仕合,退赔140元给张叶荣。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