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戈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502********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521民初1205号 |
案号 |
(2020)皖0521执21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冻结被申请人马鞍山贯虹实业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丹阳镇黄塘采石场、马鞍山汉鼎实业有限公司、鲁庭芳、戈磊620000元银行存款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案件申请费3620元,由申请人马鞍山市田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