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志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603********04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621民初4102号 |
案号 |
(2020)皖0621执恢1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查封被申请人王明明名下的位于淮北市相山区长山中路55号首府1幢1301的房产。查封财产以60万元为限。案件申请费3520元,由申请人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支行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