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志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603********04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0621民初4102号
案号
(2020)皖0621执恢1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濉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查封被申请人王明明名下的位于淮北市相山区长山中路55号首府1幢1301的房产。查封财产以60万元为限。案件申请费3520元,由申请人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支行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濉溪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5-20
发布时间
2020-1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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