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颜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421********1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0)凤民二初字第00110号
案号
(2020)皖0421执恢1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凤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颜亮欠原告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9626.22元,共计59626.22元,于2010年9月30日前还清,利随本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1-19
发布时间
2020-1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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