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陇县永安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04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327民初536号 |
案号 |
(2020)陕0327执6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陇县永安热力工程有限公司代张晓林支付柏乡县坤彪锅炉设备安装维修队欠款120000元,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付清;二、由张晓林向陇县永安热力工程有限公司出具委托支付证明;三、原告柏乡县坤彪锅炉设备安装维修队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878元,依法减半收取1439元,由陇县永安热力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时间 |
2020-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弘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3270504045644 |
登记机关 |
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陇县体育路中段(县医院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