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翟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9********3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282民初3391号 |
案号 |
(2020)皖1282执恢2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界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翟伟、陈萍所欠原告赵小龙借款30万元,被告翟伟愿于2019年10月1日前付清借款30万元的本金及利息(本金30万元,按月利率1.5%计算,自2018年10月24日起至2019年10月1日止)。二、被告马润涛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赵小龙自愿放弃对被告陈萍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翟伟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界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06 |
发布时间 |
2020-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