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01********36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121民初3191号
案号
(2020)皖0121执30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被告陈文友支付原告安徽瑞远柳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购车款250000元及诉讼费2525元,共计252525元,此款被告于2019年10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二、被告黄剑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5050元,减半收取2525元,由原告安徽瑞远3柳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1-10
发布时间
2020-1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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