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30********7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81民初8740号 |
案号 |
(2020)湘0181执76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余勇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孔柏借款1.2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余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