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新跃泵业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01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1822民初1946号 |
案号 |
(2016)皖1822执14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新跃泵业制造有限公司欠原告安徽西帕阀业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48585.92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全部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30元,由被告江苏新跃泵业制造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10-27 |
发布时间 |
2016-1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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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可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2670101070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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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靖江市新桥镇利工北路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