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薛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27********08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225民初3560号
案号
(2020)皖1225执41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薛辉借原告张彦山款本息合计269660元,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息200000元,其余借款本息69660元原告自愿放弃。被告薛辉于2020年10月1日前偿还原告20000元,2020年12月1日前偿还30000元,2021年5月1日前偿还50000元,2021年12月1日前偿还100000元。如被告一笔还款违约,视为全部违约,原告有权就借款200000元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890元(原告预交),由原告张彦山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1-06
发布时间
2020-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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