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魏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2********4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522民初271号 |
案号 |
(2020)皖1522执30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魏杰欠原告张庆义广告牌、标识牌款11万元,于2020年10月31日前付款6万元,2021年1月1日前付款5万元。若有任何一期违约,视为全部付款期限到期,原告张庆义可申请人民法院对未付款项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600.00元,减半收取为1300.00元,由被告魏杰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2-06 |
发布时间 |
2020-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