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计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4********14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324民初4883号 |
案号 |
(2020)皖1324执恢4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同意解除泗州华府a18栋107号车库买2卖合同。二、被告孙计平定于2019年1月30日之前返还原告张松购房款95000元及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自2018年2月14日至履行完毕时止);三、如被告违约,则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自2018年2月14日至履行完毕时止)诉讼费1120元,由被告孙计平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时间 |
2020-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