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182********3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182刑初67号 |
案号 |
(2020)皖1182执26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明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余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3金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余飞的刑期自2019年1月31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余飞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赔被害人周玥经济损失18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明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2-15 |
发布时间 |
2020-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