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志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1026********675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1026民初663号
案号
(2020)湘1026执10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汝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范志刚所欠原告朱欢借款52000元,被告同意分5个月清偿,即从2019年6月到2019年10月,在前4个月的每月上旬偿还原告10000元,在2019年10月上旬偿还原告12000元,合计52000元; 二、案件受理费1100元,减半收取计550元,原告朱欢同意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汝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0-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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