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24********03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621民初3401号
案号
(2020)皖1621执恢6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涡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樊冰、汪强欠原告王鸫共计200000元本金及利息,自愿于2019年7月10日前还原告王鸫200000元本金及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8年5月5日起至还清之日止,其中扣除已还32000元);二、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樊冰、汪强承担。2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涡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04
发布时间
2020-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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