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4********03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621民初3401号 |
案号 |
(2020)皖1621执恢6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樊冰、汪强欠原告王鸫共计200000元本金及利息,自愿于2019年7月10日前还原告王鸫200000元本金及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8年5月5日起至还清之日止,其中扣除已还32000元);二、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樊冰、汪强承担。2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