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623********00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225民初1320号 |
案号 |
(2020)皖0225执22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为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结算至2020年3月31日,本息共计199660元(其中本金190688元,被告已给付的20000元已扣减),自2020年4月1日起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继续计算利息至本息付清为止;二、被告林善军同意于2020年5月28日前给付原告20000元,自2020年6月起每月28日前给付原告5000元,其中于2021年3月28日前、2022年3月28日前各给付原告20000元,余款本息于2022年5月28日前一次付清;三、被告林峰对被告林善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3四、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146元,由被告林善军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为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01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