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321********13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甘0502刑初13号 |
案号 |
(2020)甘0502执6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范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8月28日起至2021年2月27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二、责令被告人范华退赔各被害人8800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3-17 |
发布时间 |
2020-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