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熊吉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821********77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821刑初161号 |
案号 |
(2020)湘0821执5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慈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熊吉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熊吉强的刑期自2019年1月14日起至2021年3月13日止。)二、被告人熊吉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会远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32 186.12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三、被告人熊吉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海波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10 673.21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四、被告人熊吉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平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19 812.22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慈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