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熊吉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821********77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821刑初161号
案号
(2020)湘0821执5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慈利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熊吉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熊吉强的刑期自2019年1月14日起至2021年3月13日止。)二、被告人熊吉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会远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32 186.12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三、被告人熊吉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海波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10 673.21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四、被告人熊吉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平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19 812.22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慈利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5-11
发布时间
2020-07-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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